厦门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教研〔 2009 〕 1 号、教学司〔 2009 〕 2 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将在 2009 年共增招收 45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双证) 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 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是 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需要。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研究生是实现 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的重要举措。 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双证) 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能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我校新增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计划用于招收已参加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和我校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主要为应届毕业生)。
招生专业计划和联系方式请详见附表。
四、申请报名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 自愿 向我校相关院系提出申请,由我校根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学科特点等因素择优给予复试资格。若招生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报考外校的考生若成绩同时达到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基本分数线和国家线、又符合我校的调剂要求,亦可 自愿 向我校相关院系提出申请,由我校根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学科特点等因素择优给予复试资格。
有意申请者请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网页下载区下载《厦门大学 2009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自愿调剂申请表及承诺书》,填妥后在各规定的时间之内寄(送)至我校相关院系。
五、复试
1 、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2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3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6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此表可在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7 )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
2 、复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将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严格执行与统考生同一复试标准”和 “ 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 ” 的原则和要求进行。
3 、复试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的审批,参加我校 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每人须缴纳复试费 30 元。
4 、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具体事宜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查看《厦门大学 2009 年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招生政策、考生的考试成绩、招生计划、政审报告和体检结论等因素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七、学制
学制为三年。
八、学费
学费:全程 33000 元 / 人(按年收取,每年 11000 元 / 人)。(注:此学费标准与我校全日制教科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相同。若收费标准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住宿及住宿费
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入住我校学生宿舍,住宿标准为二人间或四人间。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二人间), 1200 元 / 人 / 年(四人间)。(此住宿费标准与我校全日制教科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相同。若收费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1 、奖学金: 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设立的全日制教科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我校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单独设立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方案由相关学院提出。
2 、助学金: 接受学历教育(双证)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按当前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2008 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原《厦门大学研究生助学金暂行办法》(厦大学 [2004]9 号)同时终止实施。
十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十二、就业
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业学位 (双证) 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后由我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单位后由我校报请福建省人事厅开具报到证。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
二 0 0 九年四月
附:
厦门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领域代码 |
招生专业领域 |
计划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原定报考范围 |
是否接受调剂 |
法学院 |
410100 |
法律硕士(法学) |
80 |
康老师 |
2186991 |
法学(0301) |
需调剂20名 |
会计系 |
530100 |
会计硕士 |
20 |
黄老师 |
2187150 |
会计学(120201) |
生源已满,勿需调剂 |
英语系 |
580100 |
翻译硕士 |
30 |
陈老师 |
2185725 |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
需少量调剂 |
机电系 |
430102 |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 |
20 |
王老师 |
2188787 |
工学[08] |
需要调剂 |
机电系 |
430104 |
工程硕士(仪器仪表工程) |
20 |
王老师 |
2188787 |
需要调剂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
430105 |
工程硕士(材料工程) |
20 |
郑老师 |
2185170 |
需要调剂 |
电子工程系 |
430109 |
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 |
20 |
吉老师 |
2580022 |
需要调剂 |
通信工程系 |
430109 |
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 |
30 |
吉老师 |
2580022 |
需要调剂 |
电子工程系 |
430110 |
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 |
20 |
吉老师 |
2580022 |
需要调剂 |
自动化系 |
430111 |
工程硕士(控制工程) |
40 |
孙老师、刘老师 |
2580198、2580018 |
需要调剂 |
计算机系 |
430112 |
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 |
30 |
黄老师 |
2580035 |
需要调剂 |
智能科学系 |
430112 |
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 |
20 |
徐老师 |
2580168 |
需要调剂 |
建筑系 |
430114 |
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 |
10 |
张老师 |
2183505 |
需要调剂 |
土木工程系 |
430114 |
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 |
5 |
张老师 |
2183505 |
需要调剂 |
化工系 |
430117 |
工程硕士(化学工程) |
20 |
游老师 |
2183751 |
需要调剂 |
管理科学系 |
430141 |
工程硕士(物流工程) |
60 |
陈老师 |
2187818 |
需要调剂 |